偶甚
见“兀慎”(107页)。
见“兀慎”(107页)。
747—812唐初疏勒王裴绰五代孙。出生于长安,成年后曾作金吾将军论惟明的兼人。建中四年(783)冬,朱泌之乱时,因在奉天(今陕西乾县)护德宗有功,封奉天定难功臣,忠义郡王。后任鄜州节度使辖下都虞侯。
见“耶律希亮”(1313页)。
藏区僧人从政为官的制度。由来已久,唐吐蕃时,僧人被准许参政,从政高僧地位高于俗官,谓之“豫国事者”,名为“钵阐布”,意为“大僧”或“高僧”,位即“宰相”职,入元,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封萨迦派高
书名。清徐松撰。2卷。作者于嘉庆十六年(1811)谪戍伊犁,曾亲历天山南北路,调查山川道里、风土人情,以其亲身闻见,兼采有关记述,对《汉书·西域传》所载葱岭东西史地,进行考证,述其变迁沿革,作此补注。
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史称其多谋勇健。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年,据辽西,统部众5千余落,自称王。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使,随从攻扰蓟中。次年,攻掠青、徐、幽、冀
?—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蒙古语音译。又作亦儿格。《元朝秘史》、《华夷译语》均释为“百姓”。由于各氏族联合体的不断形成,古代蒙古氏族(斡孛黑)经常处在变动之中,不固定,氏族的孤立状况被打破,血缘联系削弱,地域联系加强,人们结成
见“纳罗泼”(1270页)。
又称锡克沁千佛洞、焉耆明屋。“明屋,”维吾尔语意为“千间房”。为古焉耆国的佛教遗址。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42公里处。分南北两区。大殿、佛塔、僧房均为土坯建筑,均已颓圮。出土大量佛头像、壁画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