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奴
见“羌娜”(1140页)。
见“羌娜”(1140页)。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1625—1701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
①氏族、部落或农村公社。《后汉书·挹娄传》:“无君长,其邑落各有大人。”《魏书·勿吉传》:“邑落各自有长,不相总一。” ②村落。《三国志·吴志·黄盖传》:“皆奔走尽归邑落。”
布依族旧时占卜术。多为巫师、巫婆所使用。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卜具为两块雕刻成正反两面的小木片。其法:巫师或巫婆手持卜具,口念咒语,将卜具抛向空中,视落地后的位置仰仆,判断吉凶。如两块均仆地,称“阴卦
书名。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撰。12卷。满汉合璧。前后两次编纂而成,雍正元年至五年(1723—1727)部分完成于雍正九年(1731);雍正六年至十二年部分纂于雍正末年,同时付梓。记雍正年间(1723—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僧俗文武官员的统称。 《卫藏通志》有“番目”篇。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藏内管兵武职官员设代本、如本、甲本、定本及边界营官,按级逐层管束丁兵。噶厦政府文职官员为噶伦、商上仔琫、商
1898—1947朝鲜族画家。一名光宇。韩氏。生于吉林延吉县(今龙井市)。天资聪颖,勤奋读书。1914年小学毕业后当话务员,边工边学,自修完中学课程,同时钻研绘画知识。不久当海关事务员。1913年,参
撒拉族民间弹拨乐器。流行于青海循化、化隆及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等地。据《清实录》载,其制作在清代“以铁为之”。今系以铜或银打制而成,呈马蹄形状,直径约1寸左右,重不到5克,中间放置一根又
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地方当局的武装起义。1942年5月,四川省茂县北部羌族人民不堪官府的压迫剥削,揭竿而起。起义队伍迅速发展到千余人,歼灭国民党保安军一个连,后顺岷江南下,直抵四川省第十六行政专署驻地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