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丹
见“于阗”(58页)。
见“于阗”(58页)。
清代西藏地方机构。宣统二年(1910),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设立。衙署在驻藏大臣衙门之左,设督办1人,由联豫兼任,下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兵备处以罗长䄎为总办,职责为督办指挥、整饬全藏军
①见“耶律抹只”(1314页)。 ②见“耶律道隐”(1322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570东魏、北齐大臣。字佛仁。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人。鲜卑娄氏(匹娄氏,原为吐谷浑属部)。魏南部尚书娄拔子,北齐神武明皇后※娄昭君之侄。幼孤,被叔父太原王※娄昭所养。善骑射,有武干。初为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岭由”,枢密六大之一,位在第三。
门巴语音译,意为“算”或“看”。民主改革前门巴族部分地区本教巫师占卜术的泛称。有※漂米、※漏米等方法。
?—约1224蒙古国大将。又译者别、只别、哲伯、遮别等。别速惕氏。原名只儿豁阿歹。初依附泰亦乌部。宋嘉泰二年(1202),“阔亦田之战”兵败,降铁木真(成吉思汗),以骁勇善射,赐名哲别(意“箭簇”)。
见“鹘里尀”(2452页)。
见“东京户部使司”(517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