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见“玉树二十五族” (477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妻。又称一克哈屯。原为俺答汗父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三哈屯(夫人)。正德十四年(1519),巴尔斯博罗特卒后,按蒙古当时风俗,被俺答汗收娶。其亲生子铁背台吉天亡时,欲以100
亦译“七初子”、“初七觉士”、“七聪慧者”等。是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随莲花生和菩提萨最早出家的7名吐蕃僧人。其名称在藏史中所载不一,《贤者喜宴》记载是:拔赤斯、拔塞
?—1865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咸丰七年(1857),以古城领队大臣,赏副都统衔,任驻藏帮办大臣。八年,以里塘喇嘛争充副堪布一缺,纠众抢掠,土司喇嘛撤站,以致道途梗阻,派兵前往开导,迅速安站。九年
书名。乾隆三十七年(1772)傅恒等奉敕编纂。有前、正、续三编。首编54卷,自康熙三十九年(1700)七月乙未起,迄于乾隆十八年(1753)九月壬申;正编85卷,自乾隆十八年十一月甲戌起,至乾隆二十五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象鼻山尖”。元、明时称乃乌东孜。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雅鲁藏布江南岸,属山南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设乃东宗,1960年改为乃东县。为西藏历史上要地之一。唐文成公主入吐蕃后,夏季居此避
见“伊帕尔汗”(808页)。
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清四川杂谷土司。藏族。乾隆十七年(1752),随从兄弟杂谷土司苍旺反清,为清军所杀。以其子金川用兵时有功,又素为梭磨、卓克基、杂谷三处民众信服,授松冈长官司,承袭杂谷土司位,颁给印信、号纸,管理松冈地
畲族地区设置官员名,又称“��官”。明朝于闽、粤交界的畲族地区设置土官,用以管理畲民,征收赋税。因史书上对畲、瑶民族的记载,往往混淆,或称畲族为瑶族,对畲区官吏称为“抚瑶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