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拉
见“乌拉部”(334页)。
见“乌拉部”(334页)。
清代德格土司。简称策旺仁则,亦名绛巴滚噶松结丹巴坚赞。藏族。亚吉得呷绒布土司之子,乾隆(1736—1795)年间,父卒,因年幼,由其母诺布掌政。其母因听信竹庆寺僧之言,与诸首领矛盾、干戈相向兵败,卒于
见“河中地”(1506页)。
见“信牌”(1687页)。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见“耶律术烈”(1308页)。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以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改置,隶酉阳宣抚司(后改“酉阳宣慰司”)。二十七年(1394),署长官、宋代杨业后裔杨再胜谋杀兄子杨正贤等,明帝令逮再胜,诛之,使正贤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虎夫耶”、“胡夫耶”。系阿拉伯语,意为“隐藏”、“低念”,或称“低念派”。据说该派源于中亚的苏非派乃格什板顶耶,于康熙初年由一个被称为“阿印科”(维吾尔语“月儿泉”
见“民族解放社”(669页)。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伏部分置为赤山和匹黎二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