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林答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林答、乌陵,《高丽史》作乌临大。来源于部名。居孩懒水(亦作海罗依河,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一说海罗依河为今黑龙江汤原县境之伏尔基河)、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原居地,如有的迁到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东平府(治今山东东平县)等地区定居。世与宗室完颜氏通婚。是姓为金帝赐给他族有功人员的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蔡。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林答、乌陵,《高丽史》作乌临大。来源于部名。居孩懒水(亦作海罗依河,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一说海罗依河为今黑龙江汤原县境之伏尔基河)、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原居地,如有的迁到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东平府(治今山东东平县)等地区定居。世与宗室完颜氏通婚。是姓为金帝赐给他族有功人员的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蔡。
广西田阳壮族岑氏之家谱。不分卷。清岑某撰。内容记自岑仲淑于宋皇祐元年(1049)官拜大理评事,至清光绪元年(1875)二十九世岑乃青止。内分《谱叙》、《支派图》、《官职》、《世谱》、《列传》、《土官世
古族名。又作委兀、伟兀、外兀、委吾、辉和尔等。为元、明两代关于“维吾尔”一词的不同音译。其先世为回纥。参见“维吾尔族”(2144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天历二年(1329),世祖第九子镇南王脱欢子帖木儿不花由镇南王改封。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房山县磁家务。北靠半壁山,南临大石河。1981年调查发现。规模较大,东西宽200米,南北长300米。烧造年代较长,始烧于契丹初期,金代有所发展,直到元代方停。器物种
详见“嘉玛万户”(2430页)。
见“哈鲁门山千户所” (1645页)。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即“阿骨打”(1212页)。
?—1594明代蒙古内喀尔喀领主。又作伯要儿、伯牙儿、伯言、黄台州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后裔,※虎喇哈赤孙,兀班次子。占据福余卫故地,游牧于辽河流域,故亦被称为福余卫首领。史称其“最剽悍,诸部倚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