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者托温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明代史料中又与该所并列“兀者屯河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明代史料中又与该所并列“兀者屯河千户所”。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见“乐浪郡”(611页)。
马架子房。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马架子房本为汉族旧时的一种简陋住屋。分布松花江中游的赫哲人在300年前已有居屋,但黑龙江下游和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人至19世纪末,才较普遍地住马
①(?—1707)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衮布伊勒登长子。康熙四年(1665),与弟达尔玛达喇等率众附清,授二等台吉,赐马、牛、羊。二十一年(1682),父卒
鱼肉松。赫哲语音译。又称“鱼毛”。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以渔猎为生的赫哲人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许多保存和食用鱼肉的方法,对脂肪多不宜晒鱼干的鲤、怀头、胖头、草根、青、白、鳇等鱼,通常制成
见“萧图玉”(1996页)。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莎车城。辖蒲犁厅(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巴楚州(治所在今巴楚县东南)及叶城、皮山2县。管领村庄184处,30驿站,32卡伦及布鲁特
见“萧挞里”(199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