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良合
即“兀良哈”(108页)。
即“兀良哈”(108页)。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郡王。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后藏人。藏族。噶伦※颇罗鼐之子。乾隆四年(1739),委任头等台吉,管理藏北39族、达木蒙古。十二年(1747),承袭其父郡王爵。任职后,虐使
见“碎叶城”(2351页)。
指吐谷浑人训练的能随音乐起舞之马。似今马戏团中能表演杂技的马匹。常向宋、梁、西魏等政权进献。宋大明五年(461),吐谷浑王拾寅尝遣使献舞马于刘宋。唐玄宗时亦曾于宴会上表演舞马为娱。唐诗人李商隐《思贤顿
?—约前102汉族。西汉江都王刘建女。武帝元封六年(前105),奉命前往乌孙和亲,下嫁乌孙昆莫(王)猎骄靡为右夫人。汉为结连乌孙共击匈奴,颁给乘舆和大量御用物品,配属官、宦者及侍御数百人。因昆莫年老,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妻。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无子,抚养侄※奢崇明为子,以嫡妻争夺宣抚司印,与效忠妾奢世续相攻杀。聚土兵万余将击永宁。后明廷准巡按所议,给其2人同时冠带,分地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见“拓跋弘”(1356页)。
即“答儿罕”(2238页)。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