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仁宗
见“爱育黎拔力八达”(1899页)。
见“爱育黎拔力八达”(1899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杀魂者”。旧时傈僳族巫师之一种。据说能看见鬼和捉鬼降妖,也能杀死别人的灵魂,附在其身上的神灵是专门摄杀别人灵魂的恶鬼,若它不杀魂,其自身便会感到不舒服或生病,因此,社会上对其既畏惧又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
公元7—10世纪古代突厥、回鹘、黠戛斯人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由于这种文字与古代日耳曼民族使用过的卢尼文外观十分相似,而且用该种文字书写的碑文主要是在蒙古鄂尔浑河流域和西伯利亚的叶尼塞河流域发现的,所以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成吉思汗部将※者勒蔑(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革兰台第六子。受明封都指挥佥事。嘉靖(1522—1566)间,因部属入扰明境,受长兄影克责罚,此后与明朝关系友好。万历二年(1
?—1637或1638明末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首领。又作达赖台吉、巴图尔达赖台吉。绰罗斯氏。17世纪初,游牧于额尔齐斯河至伊施姆河间。曾与准噶尔部首领哈喇忽剌领导抗击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首领硕垒乌巴什(一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又称灵光寺佛牙舍利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位于今北京西山八大处。为丞相耶律仁先母出资于辽道宗咸雍七年(1071)捐建。塔顶石露盘上刻有“大辽国公尚父令公丞相大王燕国太夫人郑氏造”及“咸雍七年八月工毕
?—185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大学士温福曾孙,两广总督永保孙。道光二年(1822)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国子监祭酒、通政使、礼部右侍郎。十三年(1833),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奉命
见“拓跋嗣”(1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