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泰定实录
书名。元官修。起至治三年(1323)九月泰定帝即位。迄至和元年(1328)七月。卷数不详。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王结、张起岩、欧阳玄、成遵等人先后参与修撰。成书年代亦失载。明修《元史·泰定帝纪》及泰定朝其他有关记述,多本于此书。已佚。
书名。元官修。起至治三年(1323)九月泰定帝即位。迄至和元年(1328)七月。卷数不详。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王结、张起岩、欧阳玄、成遵等人先后参与修撰。成书年代亦失载。明修《元史·泰定帝纪》及泰定朝其他有关记述,多本于此书。已佚。
见“哈里河卫”(1639页)。
见“火不思”(392页)。
湖名。藏语音译,意为“天湖”,蒙语称“腾格里海”。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以北当雄县和班戈县间。面积1993平方公里,有波曲等水注入其间,为西藏第一大湖,全国第二大咸水湖,亦是著名佛教圣地之一。
见“耶律秃花”(131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登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境内乌第河流域。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见“林沁额叶齐岱青”(1293页)。
明朝将领。先世为庄浪卫西大通人。延绥总兵官※鲁鉴子。初为百户,受命治土军。弘治(1488—1505)初年,以父致仕,袭指挥使,加都指挥佥事。寻晋同知,充甘肃游击将军。擢左副总兵,奉调守韦州(今宁夏同心
?—1900清朝宗室。满洲正蓝旗人。礼部侍郎宝廷子。字伯茀、菊容。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二十四年(1898)进士,选庶吉士。愤国势,八旗人才不济,日衰,撰《劝八旗官士文》。立知耻会,励以自强。由
辽代官吏的临时任命状。辽代对契丹人和汉人实行两元的统治方法。皇帝平时不居首都,一年四季各有※捺钵。契丹人的事务,皇帝于驻跸处就地办理。汉人的事务,用皇帝的名义委中书省在首都代行。除拜官吏第一步则止行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