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麻
见“那摩”(929页)。
见“那摩”(929页)。
解放前四川羌族地区一种主要地租剥削方式。地主把土地租给佃户,收获时,佃户得将地里产物一半交给地主,这是一种高额剥削。还有一种是不论收成好坏,按预先确定租额缴租,俗称“铁板租”。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额勒只惕。蒙古※尼伦诸部之一。据拉施特《史集》载,其与晃豁坛、雪你惕、兀鲁兀、忙兀诸部为亲属部落,同出于一源。
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后发展成为专称,今四川茂汶等地的羌族为其一支的后裔。其名最早见于甲骨文卜辞。殷商时居商的西方,广泛分布于山西、陕西、甘肃、青海等地,与商朝关系密切。以畜牧为主要生计,主牧羊
十五世纪藏族高僧。又作班丹扎释、班丹扎释巴藏卜。明永乐五年(1407),应明帝邀,赴南京。曾奉明帝命,护送西藏大宝法王德银协巴返藏。后屡奉命出使西域诸地,促使这些民族地区归顺明朝,致使“远夷率服,边境
书名。一名《云南纪游》。1卷。清陈鼎撰。约成书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前后。多记云南山川、草木及古迹,略于人事,凡50余条。其中大理地区资料较详,约占全书之半,系录自《洱海丛谈》。对研究大理白族地区
见“佛阿拉”(1096页)。
清太祖努尔哈赤年号。1616—1626年,凡11年。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伯尔柯接军台界,西至布图接本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南至雅喇接军台界,北至哈喇陀罗海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