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清代的一种官服。以黄色面料缝制的短外衣。马褂,原是骑马的服装,衣长与坐骑齐,袖长及肘。面料用黄,以示恩宠。(1)例穿: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班领、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健锐营翼长,以侍卫补授之上驷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1652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和罗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崇德三年(1638),从军征明,攻安肃县城,先登,因功授半个前程。六年(1641),败明枪栅步营。八年(1643),从征明山东,用云梯攻
唐代在西域建置的羁縻机构。高宗上元(674—676)中,以旧焉耆国(今新疆焉耆县一带)置。仪凤(676—679)年间为吐蕃占领。武则天长寿元年(692),武威道总管王孝杰破吐蕃,收服其地,复置。为唐代
金代女真人常服中的束带。参见“金人常服”(1477页)。
书名。唐人梁建方撰。卷数不详。唐贞观二十二年(648),梁建方出兵西洱河地区,将松外蛮和河蛮等部及所在地的见闻纂录成书。转录入《通典》、《新唐书》、《唐会要》等书。此书记载了洱海地区的风俗物产和社会情
?—1738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孙,博木博什台吉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五十七年,授二等台吉。五十八年,擢散秩大臣。六十年(1721
见“兀讨温河千户所”(112页)。
见“者林山卫”(1349页)。
明代女真辉发部始祖。明永乐(1403—1424)时人。女真族,益克得里氏。世居黑龙江(第一松花江下游)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迁至渣鲁(即扎奴站)进入扈伦纳喇氏所部张城(今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