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草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出猎。出猎前要守戒礼,猎具不许女性抚触,并要经过占卜决定凶吉,狩猎被视为一种神圣的行为。猎获物大家平均分配。②旧时高山族人对猎取人头的称呼。一般十数人集体行动,猎取对象不分男女老幼,也毫无宿怨,目的用作祭礼,是基于某种宗教信仰的行为。因不是出于仇杀,故对猎来的首级必须定期致祭,以示哀悼。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出猎。出猎前要守戒礼,猎具不许女性抚触,并要经过占卜决定凶吉,狩猎被视为一种神圣的行为。猎获物大家平均分配。②旧时高山族人对猎取人头的称呼。一般十数人集体行动,猎取对象不分男女老幼,也毫无宿怨,目的用作祭礼,是基于某种宗教信仰的行为。因不是出于仇杀,故对猎来的首级必须定期致祭,以示哀悼。
见“丹必占灿”(378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噶齐特氏。世居罗豁迈兰地方。崇德七年(1642),随军围明锦州,以步战两次攻入敌营。八年,随大将军贝勒阿巴泰征明,用云梯攻临清州,奋勇先登,遂克其城,因功赐“巴图鲁”号,授牛录
见“河中地”(1506页)。
71—165高句骊国第七世王。太祖大王※宫同母弟。汉本初元年(146),太祖大王年满百岁,以年老禅让其即位,时年76。其人勇壮而威严,少仁慈。即位后,相继杀右辅高福章、太祖大王元子莫勤,莫勤弟莫德惧而
官号。古貊族语音译。其后裔夫余人以六畜名为官名,后皆附“加”字,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等称号。其另一后裔高句骊国的官名中,亦附有“加”字,有相加、古邹加、古邹大加或大加等。史书还载高
见“吴克忠”(1074页)。
519—582西魏、北周、隋大臣。亦作纥豆陵毅。字天武。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其先避难代地,赐姓纥豆陵氏。邓国公※窦炽侄,窦岳子。初任员外散骑侍郎。从孝武帝西迁,封奉高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
见“坎城”(9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