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奉汉
明代云南大侯(南甸)傣族首领。宣德四年(1429),任大侯州(治今云南云县)知州。以大侯民复业者多,岁纳差发银250两。湾甸、镇康二长官民少,岁各纳百两。永乐(1403—1424)中,俱升为州,奏请援二州例。以善抚绥,民多复业,明帝谕吏部增其秩旌之。八年(1410),遣使入贡,正统三年(1438),复遣子刀奉送入贡,均获赏赐。以麓川宣慰使思任法侵扰,奏请与木邦宣慰罕门法共起兵10万,协同征麓川,明廷特赐金牌、信符,以安民心。后为思任法所杀。七年(1442),敕命其子刀奉送袭大侯知州。
明代云南大侯(南甸)傣族首领。宣德四年(1429),任大侯州(治今云南云县)知州。以大侯民复业者多,岁纳差发银250两。湾甸、镇康二长官民少,岁各纳百两。永乐(1403—1424)中,俱升为州,奏请援二州例。以善抚绥,民多复业,明帝谕吏部增其秩旌之。八年(1410),遣使入贡,正统三年(1438),复遣子刀奉送入贡,均获赏赐。以麓川宣慰使思任法侵扰,奏请与木邦宣慰罕门法共起兵10万,协同征麓川,明廷特赐金牌、信符,以安民心。后为思任法所杀。七年(1442),敕命其子刀奉送袭大侯知州。
清代官名。早期满族出兵或狩猎时,辄接家族、村寨组织队伍,每10人选一人为首领,称为牛录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十一年(1583),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起兵时,对此旧有组织形式加以改造,定300人为1牛录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即“贡萨”(993页)。
即“马訾水”(179页)。
普米族崇拜的母系氏族始祖。普米语音译,“巴”为普米族的族族名,“丁”意为“土地”,“拉木”是“母虎”,意为“普米土地上的母虎神”,是该族所崇拜的“白额虎”的化身,也是宁蒗、永宁、泸沽湖地区普米、纳西、
蒙古族牧民喜爱的游戏用具之一。流行于内蒙古巴林草原等地。用贻贝制成,玩时要有棋盘和棋子,人数不限,可有2人,也可分成人数相等的数组进行,以投撒帕尔吉来观其正反两面的数字,来确定棋子在棋盘上的行走步数,
见“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1705页)。
书名。吴长元编著。16卷。该书记载北京史地沿革及名胜古迹,有八旗各佐领驻地、亲王以至贝子公侯府邸所在及逸闻掌故,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乾隆五十三年(1788)、光绪二年(1876)刻本及196
?—1218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