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书要制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安远庙”(908页)。
又译作伊利汗国。蒙古四大汗国之一。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汗之子※旭烈兀所创建。元宪宗三年(1253),旭烈兀受长兄蒙哥汗遣派分镇波斯,统军西征。进入波斯境后,六年(1256),灭亦思马因教派的木剌夷国。八
?—1737清朝大臣。满州正白旗人。姓他塔喇氏。初由官学生补工部笔帖式。康熙三十九年(1700),受命监修减水坝。以缓武清县筐儿港水患。补工部主事。五十年(1711),监修引河前崖及减水坝前等各项水利
见“鹘笃”(2452页)。
见“宇文毓”(899页)。
书名。元末赵汸撰。7卷,附录1卷。汸,休宁(今属安徽)人,字子常。通经学,尤精于《春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其经术出于黄泽,文律得自虞集,学有渊源。明洪武二年(1369)应召预修《元史》,书成返里
1304—1355元朝大臣。又译朵而只。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六世孙,※脱脱之子。初任宿卫。英宗至治二年(1322),任集贤学士。次年,随英宗幸上都,八月南坡之变,英宗被叛臣铁失等所弑,他亦被执,
?—1389明代北元大臣。蒙古族。初事蒙古大汗※脱古思帖木儿,官枢密知院。洪武二十一年(1388),北元大本营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遭到明将蓝玉(回族,一说苗族)所率15万兵围攻,8万余人被俘,仅与脱
见“和朔奴”(1446页)。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