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劢
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刘粲弟。嘉平二年(312),封齐王。又拜卫大将军。建元二年(316),被郭猗、靳准诬陷与皇太弟刘乂共谋作乱。麟嘉三年(318),封大司徒。父死,兄刘粲即位,复遭大司空靳准谗陷,以谋反罪,被粲杀死。
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刘粲弟。嘉平二年(312),封齐王。又拜卫大将军。建元二年(316),被郭猗、靳准诬陷与皇太弟刘乂共谋作乱。麟嘉三年(318),封大司徒。父死,兄刘粲即位,复遭大司空靳准谗陷,以谋反罪,被粲杀死。
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一任堪布。藏族。生于卡加保拉地方。由嘉木样认定后出家,授沙弥戒。入经院后,拜阿坝格西金巴为师,由由嘉木样授具足戒。从德赤仁波且、阿莽道扎等大师学习经法。后在拉卜楞寺以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僧格林沁长子。同治四年(1865),袭亲王爵和旗札萨克职。先后任御前大臣、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九门提督、崇文门监督等要职。在京供
清代出入宫禁的凭证。天聪五年(1631),汉军旗人宁完我以不善满洲辞令,进出宫禁每不如意,上奏倡议分辨服制、造设腰牌,且言此最简最易,事关重大。定都北京后,官员中无此设,惟旗内外工艺人、内管领下满蒙汉
元明时对今“卫藏”的称谓。一作乌斯藏。为今冈巴拉山以东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及冈巴拉山以西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两地合称。清称卫藏,“卫”即“乌思”之拉萨语音译,指前藏,“藏”指后藏,今统称。元属乌思藏纳里
北魏大臣。广宁(治今河北涿鹿)人。先世为乌丸王氏。祖姑为平文帝拓跋郁律皇后。少尚公主。登国(386—396)初,为外朝大人,与和跋等13人迭典庶事,参与计谋。曾出使后燕,辞色高亢,还为左大夫。以兄王迴
见“祭索罗杆”(2089页)。
见“新民府”(2376页)。
见“苦夷”(1330页)。
见“山答卫”(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