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古族名。见“仡伶”(571页)。
1200—1243蒙古国将领。又作札剌、札剌儿。契丹族。御史大夫※石抹也先子。善骑射。成吉思汗十二年(1217),父战死,袭为御史大夫,领父所统敢死之士万余,黑衣为号,故曰黑军。次年,从木华黎伐金,取
又称“萨都”。傣语音译,意为“头盖骨”,即“人体最高部分”,比喻至高无上。系指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即车里宣慰使的嫡系亲属。是当地等级最高的贵族阶层,只有他们才有资格继承召片领即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有南院王、北院王、西院王、东院王,统称诸王位,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用25两银印。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乾隆二十四年(1759),输诚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沙俄并吞浩罕后属于俄国。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安集延。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拉族人※韩大用受封为土千户,驻崖曼,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下六工,故名,又以“马姓十居其九”,亦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主要管理撒拉“五
由官方统制的互市。中国历代内地王朝为取得周围民族的马匹和其他土产,特设一些机构和市场,管理、统制或垄断这种贸易,与民间的贸易(民市)相对而言,称为官市。明代,两者的界限更为严格。明廷为保证收购足够的马
?—1777清代武官。索伦人。隶正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以佐领从征伊犁,在平定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的叛乱中,因功擢头等侍卫等,后战死。
①古族名。今乌兹别克族在元、明时的译称。13世纪初居里海附近。语言属突厥语族,其体质为突厥、蒙古、伊兰三种血统的混合。14世纪上半期钦察汗国(金帐汗国)月即别汗(1313—1341年在位)统治时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