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特山
见“巴达哈伤”(414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清末回族留日学生文化团体。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由留日回族学生刘庆恩等发起在日本江户成立。以“联络同教情谊,提倡教育普及及宗教改良”为宗旨。有来自国内4个省的会员36人。保廷梁任会长、下设书
①见“萧铎户斡”(2002页) ②见“萧孝忠”(1994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官人”。又译诺延。《元史语解》卷24:“诺延,官长之称”。是在阶级分化基础上从氏族部落中分离出来的游牧贵族。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二世祖时(约9世纪后半叶),蒙古已有此称。蒙古诸
?—1643清朝将领。蒙古族。扎赉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七世孙。天命九年(1624),归后金努尔哈赤,赐号达尔汉和硕齐。天聪八年(1634),从征明大同,破堡4。崇德二年
晋代匈奴东西曹(贰城胡)首领。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人。雁门公曹毂(又作谷)后裔。东晋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并州、定阳、贰城胡数万落(即户)举兵反后秦,入于平阳(治今山西临汾市),被推举为
参见“山哈”(11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见“察札秃河卫”(2475页)。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 ①内火器营。康熙三十年(1691),京城设立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鸟枪马甲4名、炮甲1名,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