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乌土把总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
?—约1644年前后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又译印藏呼图克图。明崇祯十三年(1640),奉五世达赖、四世班禅之命赴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参加卫拉特、蒙古王公会盟,参与制定《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参见“哈拉吉”(1634页)。
山名。又称君山、洞庭山、青草山。因山近湘水故名。在今湖南岳阳县西南。原在洞庭湖中,现与大陆相连。相传“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焉”(《山海经·中山经》),湖中有山,山上有石穴,尧女之所游处,故名君山。湖之
①明初云南寻甸女土官。彝族。所属,南诏时为寻甸部,大理时改称仁德部,世居寻甸(今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洪武十七年(1384),袭职,为寻甸军民府土知府。二十三年(1390),在辖区内置木密关守御千
清代喇嘛僧人封号。汉译白佛。源自西藏。清顺治(1644—1611)初年,西藏大喇嘛青迈嘉木错至青海,阐扬黄教。被蒙藏信众奉为第七世呼毕勒罕。后世以呼毕勒罕相承袭。康熙四十四年(1705),其第八世罗锥
古城名。又名喀什噶尔汉城。位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城西北2里许,临喀什噶尔河。乾隆二十七年(1762),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永贵奏建。城周2里5分,高1.4丈。设四门:东承恩、西抚羌、南彰化、北辟远。
见“遥里”(2370页)。
见“蒙古斯坦”(2336页)。
西藏珞巴族对被保护户的称谓。其因势孤力弱、家境贫困、与异家结仇或逃婚等而投靠有影响的氏族首领或有势力之家。一般需送礼征得保护人同意后方可在保护人住房周边建房定居。以借地或开垦氏族公有地谋生。其为独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