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阿土把总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嵩食邑于勐阿。成化六年(1470),勐遮先钪亮派子刀暹阇屯垦于此。传至叭古,于雍正七年(1729)因随征有功,授土把总职。传至召捧翁(又名诏真德翁),于宣统二年(1910)附刀正经为乱,革土职。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嵩食邑于勐阿。成化六年(1470),勐遮先钪亮派子刀暹阇屯垦于此。传至叭古,于雍正七年(1729)因随征有功,授土把总职。传至召捧翁(又名诏真德翁),于宣统二年(1910)附刀正经为乱,革土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小什克贝勒旗。雍正元年(1723),准噶尔部多罗贝勒色布腾札勒拒附罗卜藏丹津叛,并以其谋告清,以功晋封多罗郡王。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见“柳条边”(1576页)。
见“那木罕”(929页)。
清代台湾地方政府拨给高山族屯丁的土地。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大将军福康安奏请,经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批准,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招募附近“熟番”之力壮者设屯,禁止汉人入山滋事和内山“生番”外出
明代画家、诗人。字佑之,号西鸣。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回族。先世西域人。元末明初著名诗人丁鹤年后裔(一谓为元画家丁野夫之后)。自幼聪敏,喜绘画,尤精山水画。作品大都佚亡。工诗,今多不传,惟《钱塘县志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书名。明代解释伊斯兰教历法之书。1卷,书末有成化十三年(1477)南京钦天监副贝琳跋文。又附《译天文书》,1卷。洪武十五年(1382)钦天监灵台郎海达儿(又译黑的儿)、阿答兀丁、回回大师马沙亦黑、马哈
见“木样”(254页)。
藏族部落名。分布色林错湖以东,班戈错湖以南,巴木错湖以西狭长地带,即在今多巴区之色巴、雪如等乡境内。隶属班禅大师,由两名四品机恰布(即总管)管理,九世班禅却吉尼玛逃内地后,被收归噶厦政府。1952年复
见“貊”(17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