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瑶局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所谓“化瑶”收效甚微,却对瑶民大量敲榨勒索。后又改称安化局。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所谓“化瑶”收效甚微,却对瑶民大量敲榨勒索。后又改称安化局。
见“茂萨”(1331页)。
?—578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侯幼突。周文帝※宇文泰之子。武成元年(559),封谯国公,邑万户。天和(566—572)中,拜大将,寻迁柱国,出为益州总管。建德三年(57
?—1045北宋庆历年间环州少数民族起义首领。广南西路白崖山(今贵州荔波县境)人。庆历(1041—1048)初,与思恩县区希范、区正辞等联合举兵反宋,建立“大唐国”,被拥立为帝,请巫师设坛祭天,建制封
见“交钞”(875页)。
见“卜寨”(18页)。
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源于唐、宋,金、元沿之。元代,凡军用马驼、料草,宫廷所用缎疋、皮货等,均按户等高下,田产多寡分摊,诸色户与民均当。军、站户一度获免,以钱助民和买。其制弊端甚多,由于官府给价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五代时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李思忠子。五代后梁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族弟。以忠厚称。仕后唐为银州防御使。明宗天成元年(926),与绥州刺史李彝敏共同讨定绥、银二州之乱。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氏。※阿史那社尔之子。历任左屯卫大将军。咸亨元年(670)四月,拜逻娑道行军副大总管,以薛仁贵率军5万讨吐蕃,以援吐谷浑还故地。八月,破吐蕃于河口,后为吐蕃将领论钦陵败于大非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