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丁零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绥远省政府秘书处刊物。1929年创刊,石印,16开,塞北通讯社编辑。以传达政令、沟通蒙汉关系为宗旨。内容有省闻、蒙闻、公牍、讲演等栏目。每期出400份,分送内蒙古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13旗、各省区政府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卓啰和南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所建,为西夏初期十二监军司之一。驻地在黄河北喀罗川(今甘肃境内庄浪河)东卓啰城(今红城子)。备青海吐蕃与宋熙、河二州。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
独龙语音译,意为“年节”。云南贡山独龙族人一年中唯一的节日。安排在冬腊月,无固定日期,由每个家族或村寨自由选择吉日,节期三五天不等。举行庆祝仪式之日,必须通知邻近村寨派人前来祝贺。当天,大家都穿上新衣
见“金满城”(1476页)。
参见“镇南关”(2511页)。
见“闾大肥”(1727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解放前四川羌族地区一种主要地租剥削方式。地主把土地租给佃户,收获时,佃户得将地里产物一半交给地主,这是一种高额剥削。还有一种是不论收成好坏,按预先确定租额缴租,俗称“铁板租”。
即“完颜雍”(1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