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剋部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二部,成为辽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二部,成为辽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清代宗室女的封号。(1)入八分镇国公及辅国公正夫人所生格格临婚时封此;(2)多罗贝勒侧夫人所生格格亦封此。皆授之诰命(卷轴式文书),品级相当于镇国将军夫人,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五品。身属“近支”者,与额驸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清代设于伊犁等地与哈萨克、布鲁特等进行贸易的场所。亭置营务处或驼马处,由贸易章京经理。亭旁置土堡,供前来交易商队居住。当商队抵达卡伦附近时,守卡官兵即将其人数、货物、牲畜进行登记,并连同所送王公、台吉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见“萧观音奴”(2001页)。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潮美子。袭父职为宣抚使。成化五年(1469),遣人贡方物不及数,停赏。后致仕。弘治二年(1489),贡马为土人谭敬保等赎罪。刑部以纳马赎罪,轻
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实行的一种国有形式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1662年,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将他们过去所霸占的台湾土地即所谓※“王田”改称“官田”。招民垦种,耕者皆为官佃,分三等纳税课赋。
见“朱耶金山”(793页)。
清代西藏贵族。藏族。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兄。公爵罗布桑年扎之子。道光二年(1822)到拉萨。四年(1824)。袭父爵及庄园。同年,又获乾隆五十七年(1792)没收的布塘家族宇妥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