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定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卜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三月,该长官司向总兵官都督陈怀报称:蜡匝族人不遵管束,常聚众披甲持刃,横截道路,杀伤运夫,抢掠粮布,攻击关堡,拒朝廷招谕,请派兵讨之。宣宗令再派人前往招谕。后,屡派人入朝进贡。长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卜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三月,该长官司向总兵官都督陈怀报称:蜡匝族人不遵管束,常聚众披甲持刃,横截道路,杀伤运夫,抢掠粮布,攻击关堡,拒朝廷招谕,请派兵讨之。宣宗令再派人前往招谕。后,屡派人入朝进贡。长官依例袭替。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1604—1674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十世活佛。又作噶玛巴·却英多吉。藏族。生于青海果洛堪希塘。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被迎入寺院学经。次年,举行戴冠典礼,随巴卧祖拉嘉措在拉钦寺受戒,得阅甘珠
宋代南丹州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因地处溪峒地,又称溪峒蛮。其地南接宜州(今广西宜山),北邻西南夷地。宋开宝七年(974)置州,大观元年(1107),改为观州,四年(1110)复旧名。开宝七年,酋帅莫洪
蒙古语音译,意为“卜骨”。用以占卜吉凶、祸福。流行于内蒙古巴林草原一带。即将绵羊的肩胛骨剔去肉,观察其各部位形状,以推测求相人的今昔和未来,凡中心右侧刀刃形凸起,上端外棱角高者,认为遇事如意;凡不呈其
书名。※曹廷杰撰。2卷。清光绪十一年(1885)成书。该书博采群书、档册和访问记,记述东北古代战守险要及边界沿革等,时时上至先秦肃慎,下至清末;范围远及外兴安岭及库页岛;事涉邻近诸国;首次记载了明奴儿
古西域国名。为北匈奴西迁过程中留在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北之部众所建立。至南北朝时已有地数千里,人口20余万。凉州人犹称之为“单于王”。风俗语言与高车同。剪发齐眉,以醍醐涂之,日三澡漱,然后饮食。其南
见“伯言儿”(1090页)。
见“狐偃”(14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