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明元皇帝
见“拓跋嗣”(1358页)。
见“拓跋嗣”(1358页)。
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革云南镇源傣族土司刀澣,委流官刘宏度署府事。刘到职后,在没收土知府庄田时,趁机派人丈量傣族农民田亩,勒收地价,限令五月内照亩上交;属吏亦百般勒索敲诈,甚至沿路索夫、征代役钱
契丹部族名。原于8部中各析出20户以戍※奚族民,侦候落马河(今内蒙古赤峰市境内西路嘎河)及速鲁河侧,置20详稳(将军),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置部,为圣宗34部之一,设节度使统领。隶
见“敌烈部”(1882页)。
见“钟根”(1666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库玛尔路协领公署”。因所辖居民分布在呼玛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
水名。为亚洲大河之一。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即伯力)以上流段为中苏界河,古代全流程均为中国内河。以其全程或一段流程见于古籍的名称有弱水、浴水、黑水、完水、望(室)建河等名,清代满语曰“萨哈连乌拉”(“萨
见“乙瓌”(3页)。
即“昆邪”(1409页)。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契丹族祭祀仪式。“瑟瑟”为契丹语。此为祈雨射柳之仪。相传于开国前遥辇氏苏可汗时制定。遇天旱,择吉日行之。预先置百柱天棚,及期,皇帝致奠于先帝御容,继行射柳,皇帝二射,臣将依次各一射。不中者以冠服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