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道武皇帝
见“拓跋珪”(1357页)。
见“拓跋珪”(1357页)。
金、宋间重要和约。前后两次。皆在南宋高宗绍兴年间,故名。金继太宗灭北宋后,欲一举再灭南宋,未果。遭各地军民强烈反抗,主战名将岳飞、韩世忠、张浚等抗击尤为得力,阻金南下,收复失地。天会十三年(1135)
清代新疆工矿名。位于今巩留县西北之哈什,乾隆三十一年(1766)置。有矿工百人,每年产铅六七千至1万余斤。除拨运宝伊局铸钱外,余运贮惠远城供制铅丸用。六十年(1795),因生产不敷供给,复于厄鲁特营驻
见“随丁”(2135页)。
见“班第达”(1790页)。
见“第巴”(2071页)。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官署。又作思囊儿簇长官司。洪武年间(1368—1398)置,隶属松潘卫。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与松潘地区其余15族长官司一起,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五年(1
见“甘父”(481页)。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
县名。位于湖北西南部边界地区。五溪之一的酉溪,发源于境内。古属武陵郡地。唐代,隶江南道清江郡,乾元(758—760)时改名施州。宋隶施州清江郡,部分属保顺州。元隶施州,始置施南宜抚使司,属之。清隶施州
见“扎岭卫”(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