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尔邦勒空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历来腐败黑暗,办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抽签、赌咒、捞滚油锅等“神判”方式裁决。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历来腐败黑暗,办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抽签、赌咒、捞滚油锅等“神判”方式裁决。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雍正间(1723—1735),其先刀滥甲翁以功授土便委,隶勐阿。其后人刀庆华于1936年袭职,1945年,刀庆华死,弟刀庆良袭职。
即“白纳查”(600页)。
汉末女诗人。又作蔡昭姬,名琰。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名儒蔡邕之女。自幼博学多才,深通音律。16岁时嫁河东人卫仲道。不久夫死,无子,归母家居住。汉献帝兴平二年(195),战乱中为胡骑所虏(一说为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10世纪时是阿姆河左岸仅次于乌尔坚奇的大城。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共和国达尔甘一阿塔,位于乌尔坚奇东南。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的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同族人高罗衣、朱申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受封为大都督。义军相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
?—947契丹开国初期臣将。早年名徒离骨,字阿鲁隐。契丹族。为肃祖曾孙(一作五世孙),五院部夷离堇(军事首领)敌鲁古子。骁勇而有谋略。太宗天显十一年(936)九月,父南下伐后唐殁于兵,受诏袭父职,并沿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见“捺钵”(2037页)。
契丹语称谓。为对一种地方机构的称呼。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是为宫卫下辖的一级组织。然仅辽太祖※弘义宫下有2:述垒北和述垒南,其它宫府不置。又,此语词还作一具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