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和虏
见“乙弗”(2页)。
见“乙弗”(2页)。
1654—1685清初著名词家。满洲正黄旗人。纳兰氏。大学士明珠长子。字容若,原名成德,后避东宫嫌名(胤礽),改为性德。自号楞伽山人。自幼刻苦自励、潜心向学,有汉学素养。康熙十年(1671),中顺天乡
1655—1741清朝大臣。字善长。满洲正白旗人。舒穆禄氏。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由庶吉士散馆,改户部主事。二十二年(1683),充日讲起居注官,迁侍讲。二十六年,因与德格勒互相标榜,被劾,籍入
见“兀慎”(107页)。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承裕。※赵梁子。嘉靖三十五年(1556),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屯局额外税赋。后因无意混迹官场,以病疾为由乞归家休养。居临洮南山别墅,适意山水诗赋,颐养天年。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又称军马田地、军马田。明代西北地区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及西宁三卫“纳马之族”(向中央王朝交纳马匹的民族)所垦牧的田地。按政府规定,这些土地可以马代赋,只纳马,不纳粮,不出差科,不编入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官与敞史相近”。天会二年(939),多里曾任此官。
见“布智儿”(468页)。
清代满族两大部分之一的别称。又称新满洲。清代满族分为“佛满洲”与“伊彻满洲”两种。“佛”满语意为“旧”;“伊彻”意为“新”,指新编入八旗者。与佛满洲有诸多区别:佛满洲随努尔哈赤、皇太极起兵,编旗较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