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青留土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书名。翟文选、臧式毅修,王树楠、金毓黻等纂。260卷。1927年始纂,1937年奉天省公署刊行。卷1至50为大事志,卷51至58沿革志(附表),卷59至66疆域志(附图),卷67至86山川志,卷87至
清代对使犬赫哲人的别称。使犬记事,可追溯至元、明两代。是时,其先民居松花江至黑龙江下游,元明于其地设驿站,称狗站。《大元一统志》开元路:“俗有狗车、木马轻捷之便。”狗车即用狗拉的“拖日气”(小雪撬,俗
辽代通过征服战争俘掳来的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人户。去向有三:一成为契丹诸宫卫管辖的蕃汉转户;二为大臣或外戚贵族私有的头下户;三为辽朝州县辖的二税户。
即“石抹仲温”(455页)。
阿昌语音译。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一种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婚的称谓。解放前阿昌族婚前盛行“串姑娘”(阿昌语称※“作涅勤”),青年男女通过这一活动各自物色心爱的对象,随着感情加深,双方可以提出结婚,但必须征得父
即“韦拔群”(246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170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土谢图汗※衮布之子,初号巴图尔台吉。驻牧于土拉河流域。康熙二十五年(1686),随兄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与札萨克图汗在库伦伯勒齐尔(今蒙古国乌
?—1572明代广西府江壮、瑶人民起义首领。隆庆年间(1567—1572),府江两岸壮、瑶百姓不堪忍受官府压榨,怨声鼎沸。与杨钱甫等号召群众武装起义,先后攻陷荔浦的坊郭、平乐的乐山、峰门、南源等卫所,
见“石璟”(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