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须
见“须”(1704页)。
见“须”(1704页)。
汉代匈奴王。※呼韩邪单于与※王昭君所生子。被封右日逐王。后晋封右谷蠡王。新莽天凤五年(公元18年),其异母兄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立后,以次当为左贤王(即单于储副,依次承嗣单于位)。因单于欲传位于己子,
国民党时在海南岛黎族地区所设管理黎峒的头人。民国二十一年(1932)后,广东省府委任陈光汉为抚黎专员率部驻琼,为了加强对黎族地区的统治,改冯子材之黎峒总管制设,政府有事则责成其下达黎民,平时负责维持辖
见“虎喇哈赤”(138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剌山卫、尼玛拉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4卫同时设立。卫治在今黑龙江省巴彦县西集北野马山一带。宣德四年(1429)二月,与兀者等卫遣人来朝,奏言诸卫
苗族亲属称谓。苗语音译,相当于汉语“老表”。贵州台江等地苗族以此称表示姑舅表兄弟姐妹(即与表兄弟之间和表姐妹之间)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亦泛指男女情人关系或男青年之间、女青年之间的关系。此称谓源于姑舅表
1784—1851清宗室、大臣。镶白旗人。和硕肃恭亲王永锡子。嘉庆十年(1805),封不入八分辅国公,赏头等侍卫。历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正蓝旗宗室总族长、内阁学士、銮仪使等。二十二年(1817),因总
书名。清道光元年(1821)徐松撰。全书5卷。书中将嘉峪关以西及新疆各河按所注湖泊,分为11个水系,仿《水经注》体例,提纲挈领,条分缕析,分叙11个水系的水道,旁及沿岸交通、物产、城邑兴废、民族分布。
见“咬里卫”(1645页)。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封建土司在公良、大吉等地佤族村寨委任的头人。是傣族封建土司在佤族地区的代理人,下设布崩、布皆、布浪木,向当地佤族人民征收劳役、实物或货币地租。国民党时期又被加委为保甲长,负责征收各种捐
见“桑植上峒长官司”(19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