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渣儿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永乐(1403—1424)中,车里宣慰使刀暹答封其子香曩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土酋刀勐比从征勐罕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先勐降等承袭,传至光绪二十八年(19
怒语音译,意为“从天上降下来的人”。怒族传说中的女始祖。云南省碧江县怒族都流传说他们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女祖先,后来这位女始祖与虎、蜂、蛇、麂子、马鹿等交配,子孙不断繁衍,形成虎氏族、蜂氏族、蛇氏族、麂子
见“炒花”(1502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为※阿达克中最贫穷的人。没有牲畜,为领主服劳役。被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视为“卑贱者”,有的沦为领主的奴仆。
即“勒勒车”(1986页)。
彝语音译。汉译《训世诗》。四川凉山彝族古伦理道德文献。作者不详。有冯元蔚、曲比石美等汉文译本(1978年版)。成书较《勒俄特衣》晚,有一些清代内容。它通过一个男主人公生平的简略叙述,宣扬奴隶制度下的道
见“麻达葛山”(2099页)。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车官,管理车辆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车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80挑(每挑约合50斤)。
1861—1911清末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字午桥,号匋斋。由荫生中举人,后为郎中。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直隶霸昌道。因上《劝善歌》标榜维新,被光绪帝赏识,擢任陕西布政使,护理巡抚。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