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新
见“兀慎”(107页)。
见“兀慎”(107页)。
见“回离保”(781页)。
清代武备院下管辖骲箭匠人之官。秩八品。※骲箭,又名响箭,用于教阅或通讯、传檄等。原定,内务府武备院设鸣镝匠以造响箭,设鸣镝匠※穆昆达(即骲头作族长)管辖。康熙(1662—1722)中,锡伯族鸣镝匠先后
即“苴仁”(1333页)。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
即“默啜”(255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阿不哈。后改汉姓曰田。
古县名。秦置,治所在今湖南汩罗市北。楚文王(前690—前677年在位)时,徙罗子国民自枝江居此。其民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唐武德六年(623),废。今其地多为汉民居住。
先秦时期狄人的一支。西周幽王八年(前774)即见于记载。初分布于西周之北,即今陕北和晋西一带。春秋时成为白狄中最强大的一支,东邻赤狄,奉赤狄潞氏为盟主,建北狄政权。北狄分裂后,长狄赤狄先后被华夏诸侯所
见“鞑靼”(2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