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达尔玛诺木欢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简译作那木按、那木孩。孛儿只斤氏。※吉囊第三子,※吉能弟。领右翼达喇特杭锦和墨尔格特巴罕,为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杭锦旗)始祖。驻牧于榆林边外。嘉靖三十三年(1554),进入甘肃北部,受到明军征讨。有6子。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简译作那木按、那木孩。孛儿只斤氏。※吉囊第三子,※吉能弟。领右翼达喇特杭锦和墨尔格特巴罕,为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杭锦旗)始祖。驻牧于榆林边外。嘉靖三十三年(1554),进入甘肃北部,受到明军征讨。有6子。
即“苦叉”(1330页)。
即“温宿”(2281页)。
突厥之一部。鄂尔浑突厥碑文作Qarlug。又译作歌罗禄、割鹿、哈剌鲁。内分3部:谋落(又称谋剌)、炽俟(又称婆匐)、踏实力,故又称三姓葛逻禄。首领号叶护,故又称三姓叶护。唐初,游牧于金山(今阿尔泰山)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即“济木萨”(1738页)。
即“赛特”(2467页)。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尕得林耶”、“格底林耶”,系阿拉伯语“大能者”之意。原传播于阿拉伯和中亚苏非派的一个较大的教团。一说于康熙十三年(1674)由穆罕默德第29世后裔华哲·阿布都·董
1875—1933变法维新的积极推行者。字鉴心。纳西族。云南丽江石鼓人。自幼受父周兰坪振兴实业思想的影响。光绪二十七年(1901)举人。后被选送赴日留学,读师范科,为纳西族第一个留学生,留学期间,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