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原始公社制度

原始公社制度

从人类出现到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第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亦称原始社会。约与考古学上石器时代一致。此学说理论由马克思、恩格斯奠定。基本特征为“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公社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产品集体占有,平均分配。其发生、发展与解体过程长达200—300万年。初始期大体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包括原始游群至氏族公社出现。我国的元谋人、兰田人、匼河人即处于原始游群阶段。当时一群人即为一个公社,多不过数十人。无固定住所。以采集经济为主,使用粗加工的木、石工具,攫取天然果根及小动物为生。无商品交换、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按原始共产制原则进行生产和生活。最初实行杂婚,后行老、中、青分班辈的血缘群婚。北京人为其代表。进入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由于人类已学会广泛用火、制造复合工具、弓箭、飞石索等,并随着狩猎业的发展,原始农业的萌芽,人类智力的提高,遂逐渐由近及远的排除同胞兄弟姐妹及远房兄弟姐妹婚配,出现多种群婚形式,终于导致原始群由内婚制转向外婚制,且演进为氏族。与此相适应的旧石器时期文化遗址,在我国已发掘数百处,遍及今日的20多个省区。※氏族系建立在血缘亲属关系上的公社组织,是原始公社的基石。二个以上氏族组成一个※部落,某些族群存在介于氏族与部落之间的※胞族组织。氏族一般可分为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前段为母系氏族,每个氏族包含数十至数百人。盛行图腾崇拜,子女血统依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生产资料归氏族成员集体所有,男女平等,首领和一般成员平等。成员先行族外群婚或丈夫对妻子的访宿婚,后行从妻居的对偶婚。晚期出现以一个确知女祖母所生后裔组成的母系大家族,氏族公有制开始向大家庭公社的集产制过度。半坡大中小三种类型房屋遗址,即反映氏族、大家族和对偶家庭的不同用房。新石器时代中后期,随着原始畜牧业和原始农业成为主要经济部门,男子变为农牧业中的主力,引起对偶家庭内部发生巨变。不少地区,男子逐渐将畜群和剩余财产集中于自己手里,并产生将财富传给子女的意图。在某些发展缓慢落后的农区,母系向父系的转变与私有财产关系不大。各地共同之处是男子地位提高后,千方百计将姐妹排挤出母屋,实现男娶女嫁,母系对偶家庭转变为父系对偶家庭,并最终使母系氏族转变为父系氏族。20世纪四十年代,云南克木人和台湾卑南人(高山族支系),正处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过程中。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晚期,部分族群出现※部落联盟组织。到父系氏族公社后段,社会分工越来越明显,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不断专业化,兼之金属工具的发明使用,使生产力大大提高,剩余产品增多,交换规模日益扩大,刺激着所有制方式、劳动分配方式进一步变化。氏族的经济职能减弱,主要变为上层建筑性质的机构。大家庭独立性增强,成为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为对付频繁发生的战争,部落和部落联盟的军事政治作用增强,个体家庭的私有经济也得到发展,一些大家庭或个体家庭便不断脱离氏族母体,迁往他氏族的地界居住,于是出现建立在地缘关系上的※农村公社。农村公社的二重性及部落、部落联盟后期实行的军事民主制,使少数人逐渐向对立面转化,他们将战俘和穷人变为自己的奴隶。原始公社制从此被奴隶制所取代。中国中原地区的※家庭公社和农村公社,直到战国时期才解体。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结构和所有制关系十分复杂,各地族群在演化速度、过程、形式方面差异较大,呈现多种类型和若干层次,有的甚至跳越某一发展阶段,不是一个模式。学术界对原始社会的一些问题也存在分歧,如在分期问题上有几种不同看法;有学者否认血缘家庭的存在,将原始群称为“原初公社”等。

猜你喜欢

  • 蒙古译语

    汉、蒙语词对照词书。纂成于元代,不著撰人姓名。顺帝至元六年(1340)刊本题为《至元译语》。收于《事林广记》续集卷8者为常见本。全书录有535个汉语词汇,下附相应的音写的蒙古语词。分天文、地理、人事、

  • 夹谷吾里补

    1082—1186金将领。暗土浑河人,后徙天德(治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境)。女真族。夹谷(亦作加古)氏。兀屯之子。多智略,力过人。从完颜娄室攻系辽籍女真人,招降照三等,救斡鲁古于咸州,败辽兵于押鲁虎城及

  • 阿尔根部

    哈萨克族部落名。清代汉籍称“阿尔斡”,中玉兹(左部哈萨克)主体部落。多数学者认为,该部系拔悉密和葛逻禄人融合组成。18世纪时,分布于七河流域西、北地区。一度附属于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1757),随阿

  • 低嗨

    京语音译,又作“寄赖”。旧时京族社会一种经济协作关系,类似帮工。流行于广西防城县的巫头、山心等京族地区。分剥削型和互助型。前者出现在地主阶级和贫苦渔民之间,由占有渔箔(捕鱼工具)或投标使用渔箔的地主雇

  • 内宿命令牌

    西夏符牌名。铜质,一般为长方形铲状,长约5厘米,宽4厘米左右。有穿。正面刻西夏文“内宿命令”四字,背刻西夏文人名或番号名。为西夏宫廷宿卫者佩带之信牌。

  • 刘振欣

    ?—1869清同治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官坊村人。黎族。同治六年(1867)六月,崖州乐安汛千总外委洪云章至官坊村强行摊派修筑土城之资。因不堪征索之苦,聚集村民当即将洪击毙。翌年冬,与其兄刘那沛等

  • 德格印经院

    四川西部藏区有名的印刷藏文经典的机构。清雍正七年(1729),由德格土司丹巴次仁主持兴建于德格县的更庆寺,故又名“更庆寺印经院”。设总管行政事务的院长1人,下设管家1人、秘书1人。由更庆寺喇嘛内选任,

  • 小云石海涯

    见“贯云石”(1559页)。

  • 歇家

    清代青海西宁地方开设之货店。四川、玉树等地藏蒙商人将货物委托其代为转售。分官设和私营两种。官设货店常以粮、茶、烟、酒和布疋易换牧民之皮毛、牲畜、鹿茸等土产。私营有时店员贪利,私贩茶、火药、口粮潜往西宁

  • 得寡

    独龙语音译,意为“鱼子口”。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各家族公社固定的捕鱼场。独龙族地区各家族公社均有自己的区域,每个家族在自己区域内划出归家族公有的捕鱼区,各家族成员只能在本家族的捕鱼区内捕鱼,并规定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