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剌瓦弥的理
即“必兰纳识里”(633页)。
即“必兰纳识里”(633页)。
即“亡人斋”(135页)。
1934年,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召勐(土司)召玛尼罕,恃势强行勒索,并为国民党政府强征兵夫,激起人民不满。全勐傣族群众纷纷集会,杀牛盟誓,揭竿而起,要求减免派款,赶走召勐。召勐摄于人民压力,请
见“二十四史”(6页)。
?—1728清代云南镇沅府各族起义首领。傣族。雍正五年(1727),清廷推行改土归流,革镇沅知府刀浣职,以威远同知刘宏度为知府。刘上任后大肆侵占民田,放纵豪绅官吏敲诈掠夺,借丈量土地之机苛索贿银,民众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牧区基层组织的职务名。每个※“足本”(十户长)下设2名。由大头人指派有30头以上牲畜的※“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担任。“尼麦”(意即烧火支差的人)等级的牧民有马者,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见“兀列卫”(108页)、“兀力卫”(108页)。
见“广惠寺”(132页)。
见“马月合乃”(181页)。
见“库页岛”(1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