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孙
即“可敦”(491页)。
即“可敦”(491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晃合丹、晃忽坛、晃兀摊、黄忽答等。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第三子抄真斡儿帖该之子晃豁坛后裔组成。原由察剌合、蒙力克(明里)父子率领依附蒙古孛儿只斤部也
清初城名。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县李家乡境内界藩山上。原称界藩寨,隶属哲陈部。寨主讷申、巴穆尼不附建州苏克苏护河部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为努尔哈赤夺占。后金天命三年(1618),太祖努尔哈赤
?—1223金大臣。本名胡里纲。又作王立纲、和立纲。咸平府(治今辽宁开原县东北)猛安人。女真族。承安五年(1200)进士。累调补尚书省令史,授国子助教。贞祐(1213—1217)初,因招集西山兵民功,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近代武术家、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训,研文习武,受业于沦州武术大师马万顺,擅长弹腿、六合拳、大红拳、十手拳、黑龙拳等,尤以“鬼推磨”绝技名噪一时,年30名列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亦称亚东总管。原为一个商务总管,后兼理民政,驻下司马,辖上、下亚东和帕里宗。亚东商务总管成立前,上、下亚东属帕里宗宗本管辖。设四品俗官,征收出入藏印货物税,并办理
突厥汗国官号。意谓“肥粗者”。《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肥粗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粗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
见“坎城”(959页)。
见“纥骨”(9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