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卢国”(549页)。
近代回族学术团体。1917年,由京师第一两等小学堂张德明等发起创立。社址在牛街清真寺。以阐明学理,研究学术为宗旨。设社长1人、综理一切,干事4人,辅助社长,分担社务。曾立有《规约》(章程)10条。一般
苗族的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草苗为不同支系。妇女与侗族妇女装束略同,多着兜肚、短裙,赤足。聚族而居,大村三五百户,小亦百数十家。房屋以杉木构造,顶覆杉木皮。楼居,上居人,下养畜。传说其先
见“耶律石柳”(1308页)。
1633—1648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七女。初号淑哲公主,后封固伦公主。崇德六年(1641)二月,许婚蒙古族内大臣二等梅勒章京鄂齐尔桑子铿吉尔格。顺治二年(1645)正月,成婚。铿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吉格,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亦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布隆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内诉讼、盗
见“马纳思河”(182页)。
见“钦察汗国”(1668页)。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1618—1680清朝大臣。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巴赖都尔莽奈子。崇德三年,(1638),随父攻明宁远,救父于战阵。七年(1642),袭父爵三等子。随军征明,败明军于密云,克易州、顺德,略山东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