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见“莎车”(1827页)。
?—1213金大臣。本名雄名。女真族。乌古论氏。节度使元忠子。大定八年(1168),娶海陵王女为妻。妻卒,二十一年(1181),继娶完颜允恭女广平郡主。历仕宫卫,二十六年(1186),授同知澄州军州事
见“沿河县”(1514页)。
1833—189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吉林副都统载耀子。咸丰九年(1859)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参与办理穆宗大婚。光绪六年(1880),以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历兵、刑、户部右侍
见“八关”(22页)。
清帝王和八旗官兵狩猎习武的场所。八旗官兵向以狩猎肄武,演练骑射,服劳训练,故素来重视围场的建立和治理。早在后金天聪(1627—1635)间,即已设有官方控制的围场(天聪九年、1635,定莽古济公主与额
法国殖民主义者侵占中国云南西双版纳勐乌、乌德的事件。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政府与法政府议定界务,法方自称参预调处中日纠纷(指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事)有功,索取“报偿”,强迫清廷将西双版纳的勐乌、乌
书名。史愿撰。愿初仕辽,降宋后撰此书,详载亡辽史事。原书久佚,卷数不详。《三朝北盟会编》中多处大段引用此书,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书名。清史资料系年长编。因国史馆在清宫东华门,故名。有3种:①清乾隆朝蒋良骥(1723—1789)撰。32卷。起于天命迄至雍正,多收实录以外的红本和档案资料,史料价值较高。 ②光绪朝王先谦(1842—
见“敦睦宫”(22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