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臣
见“哈真”(1629页)。
见“哈真”(1629页)。
契丹语,意“提认天子”。一作“列阿骨蜡”。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宋吏王易使契丹,时遇契丹行※柴册礼,见“九人假作戎主,不许别人知觉”,“分投各入一帐”,“每帐前有契丹大人一员,各
1342—1388明代蒙古可汗。孛儿只斤氏。元惠宗(顺帝)※妥懽贴睦尔次子,※爱猷识理达腊弟(《明史·鞑靼传》等书作子)。北元宣光八年(明洪武十一年,1378),爱猷识理达腊卒,遂继汗位,称乌萨哈尔汗
古地名。始见于《后汉书·东夷传》。学者多主张为今之台湾,其居民亦属百越一支。《三国志·孙权传》和《临海水士志》亦有记载。黄龙二年(230),孙权曾派卫温、诸葛直率甲士万人至此。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见“裴满氏”(2447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嫩江与松花江汇合之西岸、吉林伊通边门外与长春厅之西。札萨克驻固尔班察汗,会盟于哲里木盟。元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至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乌巴什,始以郭尔罗斯名部。后金天命
清代湖广土家族土司。清康熙(1662—1722)中,以水尽源通塔坪安抚司安抚使唐氏辖地被容美宣抚使田舜年所夺。其后裔唐遇隆任通塔坪长官司长官。雍正(1723—1735)年间,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辖地并
见“撒儿忽卫”(2494页)。
西夏文译汉文兵书。为曹操、李筌、杜牧注。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1.5×14.5厘米。残存101面。版口印“孙子中”或“孙子下”及页码。正文单行大字,面7行,行12或13字,行间有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