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唐末帝
见“李从珂”(1026页)。
见“李从珂”(1026页)。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招抚治古等18寨苗族首领龙答哥等175户,皆内附。以其地设长官司,龙答哥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
①契丹符契。圆形,尺寸不详,上方另有圆孔,可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 (意“朕”)。于内侍左承宣处收掌,用黑漆匣盛,每日于皇帝面前呈封一遍。国有紧急事,皇帝亲授使者,使者带于项下,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参见“热河特别区”(1857页)。
?—526北魏末各族大起义首领之一。原为高平镇(今宁夏固原)敕勒首领。北魏正光五年(524)夏四月,被高平镇民赫迪恩等推戴为高平王,与部将万俟丑奴攻高平镇,以应沃野镇匈奴人破六韩拔陵起义,为魏将卢祖迁
一名新律。西夏官乐名。仁宗令乐官李元儒采用汉人乐书,参照本族原有乐律重新制定,历3年,至人庆五年(1148)制成,赐名鼎新,升元儒等官。
见“兀者屯河千户所” (112页)。
明代白族学者。号敬庵。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今大理)人。弘治二年(1489)中举人,官至黄州府(治今湖北黄冈县)通判,为官以精明惠爱见称。致仕后,归故里40余年,闭户研读经史,手不释卷,颇受乡人爱戴,寿百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宕昌羌国王族。※梁弥忽之子。北魏太平真君九年(448),受父遣,使魏,奉表求内附,魏赐爵甘松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