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捽
即“大对卢”(81页)。
即“大对卢”(81页)。
元初将领。名又记作忙古歹、蒙古歹。契丹族。为太傅※耶律秃花曾孙,耶律宝童子。忽必烈时,袭父职,赐金符,任随路新军总管,统领山西两路新军。中曾从征蜀。至元五年(1268)八月,又奉命带兵征西番、建都(在
见“哈儿速卫”(1638页)、“哈失卫”(1632页)。
见“强白嘉措”(2305页)。
清代青海德庆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塔秀部落之董姓氏族。入西藏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康熙七年(1668),举行立宗辩论,获然降巴学位。十年(1671),返安多地区,在险峰陡峭的山岩、石窟修行,被誉为印度圣者
见“车里”(277页)、“彻里”(1098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接达里冈爱牧马场界,西至西尼察鄂博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接四子部落旗界,北至巴噶哈台接本部左翼后旗及左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
?—355十六国时前秦大臣。南安(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羌人。原为部落首领。前秦苻健在位时(351—355),历任侍中、大司马、丞相。东晋诱其杀健,以为内应,灭前秦;其伪许之,并请接应,后被识破,未果。
?—1728清代四川乌蒙府土舍。彝族。因其侄乌蒙土知府禄万钟年幼,而掌府事及兵权。雍正四年(1726),率众反抗清廷改土归流措施。云贵总督鄂尔泰发兵镇压,被招降。随清军围攻乌蒙(今云南昭通市)、镇雄(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公有土地的称谓(福贡县怒族称“阿木拉麻”,贡山县怒族称“马大木娃”)。凡本氏族成员均可开垦耕种,但只有使用权利,不能进行买卖,一经丢荒,他人便可开垦耕种。到20世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