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碉门安抚司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元朝建政后,陆续占领吐蕃等路地区,任官管理,清查户籍,驻军防守。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遂成定制。该安抚司,治今四川天全,隶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今西藏东部及四川、云南藏族聚居地区)。大德二年(1298)正月,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元朝建政后,陆续占领吐蕃等路地区,任官管理,清查户籍,驻军防守。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遂成定制。该安抚司,治今四川天全,隶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今西藏东部及四川、云南藏族聚居地区)。大德二年(1298)正月,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
唐初分布于漠北诸铁勒部落之称呼。又称铁勒九姓、敕勒九姓、九姓敕勒。九姓构成,史无明文。《唐会要·铁勒传》主要载回纥(鹘)、拔野古、同罗、仆骨、多滥(览)葛、思结、阿跌、浑、斛萨(一作薛)。《资治通鉴·
见“耶律只没”(130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509—1560※叶尔羌汗国第二代汗。又译热西德。※萨亦德汗长子。1533—1560年在位。少年时被父派驻※蒙古斯坦,不久被哈萨克和吉利吉思逐回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1527—1528年征博洛尔,
西夏文卷子式职官封号图表。木刻本,现存4个残卷。其中5921号卷面20×51厘米,从中间分成两列,自太皇、皇帝、皇太子以下分为七品: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六品、七品,与职官七品不同。每品左右横
书名。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勒命记室佐明楷、程阴、徐机等撰《上党国记》,记赵国兴起及石勒诸事。以赵国兴起于上
1883—1904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法号俄科。生于青海西宁大通县阿里克族(西宁熟番八族之一)。光绪十三年(1887),经理藩院奏于雍和宫金瓶掣签后,迎至西宁仓上学经。二十年(1894),入京朝
即“教气艾”(1980页)。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
?—1687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洪鄂氏。顺治十二年(1655),以护军校随宁南靖寇大将军陈泰出师湖广,于岳州、武昌败明桂王军。十七年(1660),随安南将军洛讬赴福建,败入厦门之郑成功部。康熙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