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不尔
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镇远境内),杀官吏,并联络湖广筆子坪苗民龙不登等,攻五寨、白崖等地。贵州总兵官都督萧授调集贵州、四川、湖广10余万官兵,于次年五月进攻筆子坪,杀害起义首领吴不跳等,不尔亦在战斗中牺牲。
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镇远境内),杀官吏,并联络湖广筆子坪苗民龙不登等,攻五寨、白崖等地。贵州总兵官都督萧授调集贵州、四川、湖广10余万官兵,于次年五月进攻筆子坪,杀害起义首领吴不跳等,不尔亦在战斗中牺牲。
中国伊斯兰教教派之一。又译为“色兰费耶”,系阿拉伯语“前三辈”之意,因只承认前三辈(即穆罕默德及弟子和再传弟子),故名。又称“三抬”教派,因主张礼拜开始时,要三抬手之故。创始人为甘肃和政回民马得宝。创
布依族人民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贵州关岭县六马区(今属镇宁)位于北盘江中游,地处关岭、镇宁、贞丰、紫云、望谟等县的交界处,为布依族聚居区。1935年中共红军长征时路过此地,给布依族人民留下深刻印象
见“早户”(77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高宗弘历为纪念平定大小和卓木而撰。铭文以满、汉、维3种文字镌刻。记叙布拉呢敦和霍集占在伊西洱库尔淖尔被击败及逃奔巴达克山经过。原碑立于淖尔东北岸,光绪十七年(1891
见“笃哇”(1677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人奴”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金宗室※完颜宗干之孙名阿合。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
即“寻阁劝”(932页)。
参见“菩萨”(19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