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喇嘛教)宁玛派之俗称。因该派僧人以红袈裟为僧装、戴红帽,故称。详见“宁玛派”(627页)。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亦称京营,即清代京师绿营。掌治安、司缉捕等。初建时,惟有南北两营。顺治十四年(1657),增设中营。康熙三十年(1691),以八旗步军统领(从一品)统辖巡捕三营,全称是提督九门巡捕营步军统领,俗称九门
1605—1643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第八子。天聪五年(1631),授镶蓝旗都统。从太宗征明,抵大凌河,率本旗兵围城之西南,败松山城援兵。又于锦州败明总兵祖大寿。八年(1634)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作“苏沙”。意为“拥有极少的财产”。为下等户。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本家支议定而划分,以便在冤家械斗调解后分担赔命价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①明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单位。亦译鄂拓克。蒙古语音译。一说由粟特语演化而来,并出现在突厥语、蒙古语和通古斯语的各种方言中。明代,作为经济实体、社会组织和领地的名称,普遍存在于东西蒙古。范围和大小相当于元
见“兀慎打儿罕剌布台吉”(113页)。
藏语音译,意为“花朵”。县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南部。雅鲁藏布江纵贯其境。县人民政府驻墨脱村。旧设宗(相当内地县)。约清光绪七年(1881)由西藏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波密噶朗王建宗并委派宗本(相当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