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路总管府
见“和宁路总管府”(1450页)。
见“和宁路总管府”(1450页)。
一种以母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简称母系制,泛称母权制。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向父系氏族制过渡。每个氏族由共认出自一个女始祖的后裔组成,有一定居住地域,生产资料归氏族公有
唐代南诏行政中枢衙署名。为※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幕爽主兵”,即掌管军卒的招幕和训练,攻战及防守;兵器的购置与铸造等。类似中央王朝的兵部。主官
见“阿洛斯”(1214页)。
见“达密里部”(734页)。
见“蒲昌县”(2319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河北岸之索曲河流域。东邻丁青县,南接比如县,西连班戈县,北倚巴青县。原为索宗。为内地入藏之重要中间站,元代为乌思藏和朵甘思两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交界处,设有大驿站。1959年改称
见“木样”(254页)。
古地名。初,其地隶融州,为羁縻州峒。旧通湖北渠阳军,置融江城及文村、临溪、浔江堡,后废。崇宁间(1102—1106),复隶融,本王口城。其地接王江,更为怀远军。崇宁四年(1105),改名平州,治所在怀
见“龙涸”(494页)。
见“勘定新疆记”(19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