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西右翼前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阿喇布坦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北岸。东至西宁府大通县界,南接南翼末旗,西至柴达木巴颜托罗海,北至希立永安。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阿喇布坦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北岸。东至西宁府大通县界,南接南翼末旗,西至柴达木巴颜托罗海,北至希立永安。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参见“芒部土知府”(679页)。
见“卡隋”(545页)。
参见“回回国子学”(784页)。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治所在今甘肃临潭县。洪武十二年(1379)置。初设司令、司丞各一员。十五年(1382),改称大使、副使。寻罢,以河州茶马司兼领。永乐九年(1411),以茶禁松弛,复置。为明政府与西
书名。全称《天方至圣实录年谱》。清代回族学者※刘智译著。20卷,卷首1卷。成书于雍正三年(1725)。本书以阿拉伯文《忒尔准墨》(即《天方至圣录》)为本,而以群说补附而成。内容主要是:以年谱体例,记述
内蒙古诸盟之一。以清代乌珠穆沁、浩齐特、苏尼特、阿巴噶、阿巴哈纳尔5部10旗会盟于锡林郭勒河之地,故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偏东,南邻河北省,北抵戈壁,属高原地形,草原广阔。境内大部为畜牧区。清代直隶理
①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每村两人。由差巴(支差者)公推、土司认定。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炊具等。无报酬,不享有任何
即“古尔班阿里玛图”(444页)。
清代湖广土家族土司。清康熙(1662—1722)中,以水尽源通塔坪安抚司安抚使唐氏辖地被容美宣抚使田舜年所夺。其后裔唐遇隆任通塔坪长官司长官。雍正(1723—1735)年间,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辖地并
月亮神。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旧时相信万物有灵,对天体之日月星辰和风雨雷电皆崇敬。除将月亮与太阳同画在神像上外,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有的地区为正月十五或二十五)要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