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敦
即“可敦”(491页)。
即“可敦”(491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或作六米。原为村寨所处地名,渐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景东、景谷、普洱、墨江、云县、凤庆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 ①内火器营。康熙三十年(1691),京城设立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鸟枪马甲4名、炮甲1名,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
?—991五代时北汉国皇帝,北宋官员。北汉世祖沙陀人※刘崇外孙,孝和帝※刘承钧养子。母刘崇女初嫁薛钊,生继恩,后嫁何氏,生继元,皆被舅承钧收为养子,随刘姓。天会十二年(968),养父卒,异父兄继恩嗣位
?—1887清代光绪年间勐勐反清斗争首领。双江拉祜族。原为村寨世袭部落头人兼军事首领。在前几次拉祜族人民反清斗争的基础上,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联合澜沧木戛、富邦、南栅等地拉祜族和汉族,与杨定国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都拉特部。其先民一说是唐代西突厥的※“咄陆”,一说为15世纪蒙古“朵豁剌特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18—19世纪时,分别游牧于吹河、塔拉斯河及
行政区划名。清置。元至大三年(1310),置安抚司。至正七年(1347),改为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置宣慰司,隶湖广,治所在今湖南永顺东南。清雍正四年(1726),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
?—177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世宗※胤禛第五子。雍正十一年(1733),封和亲王。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与弘历同领其事。乾隆间,预议政。著有《稽古斋全集》八卷。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一年(1932)置。治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县。明清时为※勐卯安抚司,傣族聚居区。民国初年曾先后设弹压委员、行政委员。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又译作“耶里只”。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辽世宗※积庆宫。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一瓦里亦为是名;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一瓦里记作“耶里只”。又,辽太
契丹、回鹘、蒙古文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特门牧场西侧峡谷北山根下石崖上。1975年4月文物普查时发现。山谷东北至西南走向,特门小河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洮儿河,此地为金时界壕。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