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滚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一家族所占有。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一家族所占有。
地名。即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位于阿坝之西北,北接甘肃省,东邻松潘,南界红原县,西隔黄河与青海相望。所辖唐柯、郎木、多玛三地为牧区,铁布、求吉两地为农业区。部落小而多,俗有十二部之称,即:辖
金太祖武元皇帝完颜旻(阿骨打)年号。1115—1116年,凡2年。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元统二年(1334),世祖子脱欢次子蛮子始受封。其子不花帖木儿(又作帖木儿不花)袭封。
古族名。始见于《梁书·张缵传》:“零陵、衡阳等郡有莫徭蛮者,依山险而居,历政不宾服”。《隋书·地理志》则云:“长沙郡又杂有夷蜓,名曰莫徭,自云其先祖有功,常免徭役,故以为名”。南朝至隋唐时分布于长沙、
即“乞剌斯八斡节儿”(126页)。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自然形成的定期初级市场。即集市。一般是选择一块较为平坦适中的地点,作为交易场所,初无店,亦无其他设施。每逢街日,附近各个村寨的人(包括不同民族)携带自己生产或采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今有人认为治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满洲源流考》作托漠卫。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蕃卫,在今四川松藩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勒都族长官司,实行土官管理制。宣德三年(1428),故土官子川操入朝贡马,赐之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
即“完颜希尹”(11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