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
见“哈剌嗔”(1635页)。
见“哈剌嗔”(1635页)。
后凉灵帝吕纂年号。399—401年,凡3年。
藏区僧人从政为官的制度。由来已久,唐吐蕃时,僧人被准许参政,从政高僧地位高于俗官,谓之“豫国事者”,名为“钵阐布”,意为“大僧”或“高僧”,位即“宰相”职,入元,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封萨迦派高
490—589隋代佛教译经师。北天竺人。天保七年(556),至北齐邺都(故城在今河南临漳县四十里),受文宣帝厚遇。与昭玄大统法上等20余人一起译经,由法智及居士万天懿担任传语。后以北周废佛,着胡服脱逃
参见“景龙金殿国”(2225页)。
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萨克达氏。字云阁。光绪二年(1876)进士。由户部主事简平凉知府。三十一年(1905),由巩秦道擢青海办事大臣,直至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卒,谥勤僖。著有《大学衍义约
清朝派驻西藏管理驻藏官兵军需粮务及藏民事宜的官员。亦称粮务员。乾隆年间(1736—1795),自打箭炉外至西藏设粮台6处,置文官同知1员,管理兵粮,收纳藏民贡赋及安谧地方,复置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
见“移剌捏儿”(206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喀勒达所。永乐四年(1406)正月设,以巴图布哈等为千百户。清代喀勒达山在珲春城(今吉林省珲春县)东80余里。
1497—1580明代白族学者。字仁甫(一作仁夫),号中溪,别号逸民。云南太和(今大理)人。祖籍浙江钱塘,元时远祖李顺官大理路主事,落籍大理,至元阳为第九世,与白族相融。自幼善学能文,学问博通,明习吏
藏语音译。元代已有明确记载,明代已趋完善。原意庄园。藏族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后,为农奴主阶级在农区经营管理其领地、属民的主要组织形式。按领主类别的不同,分为雄(官家)谿、曲(寺院)谿、格(贵族)谿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