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雅·格桑欧珠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名扎巴坚赞。青海藏族。17世纪中至18世纪初人。生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加多。曾赴西藏学经,通晓显密经典,五世达赖授以“玛哈班智达”(即“大班智达”、“大学者”)称号及印信。并将五世达赖自己的画像赠之曾于今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的甘青交界处建嘉雅寺,乾隆五十五年(1790)清廷赐名“延禧寺”(佑宁寺属辖)。后移居青海塔尔寺,并于塔尔寺自建“噶尔哇”(属寺扎仓或僧邸),由是塔尔寺乃有嘉雅活佛世系。为第一世嘉雅活佛,共转世相传五世,第五世即十世班禅大师的经师。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名扎巴坚赞。青海藏族。17世纪中至18世纪初人。生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加多。曾赴西藏学经,通晓显密经典,五世达赖授以“玛哈班智达”(即“大班智达”、“大学者”)称号及印信。并将五世达赖自己的画像赠之曾于今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的甘青交界处建嘉雅寺,乾隆五十五年(1790)清廷赐名“延禧寺”(佑宁寺属辖)。后移居青海塔尔寺,并于塔尔寺自建“噶尔哇”(属寺扎仓或僧邸),由是塔尔寺乃有嘉雅活佛世系。为第一世嘉雅活佛,共转世相传五世,第五世即十世班禅大师的经师。
卫拉特蒙古别名。又译卡尔玛克、卡耳梅克、喀耳木克等。其含意众说纷纭,一说词根是蒙古语palim,原意指遗留在皮子上的脂肪或脂肪炼油后剩下之油渣,引申为遗留下来的人们。在中亚突厥语族历史文献及俄文档案等
①(1286—1368)元朝宗室。又译铁木儿不花。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孙,镇南王脱欢第四子。泰定二年(1325),兄脱不花卒,侄孛罗不花年幼,遂嗣为镇南王。致和元年(1328),应怀王图帖睦尔召至
参见“满罕木士”(2391页)。
朝鲜族民间信仰的宗教。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消失。原系创立于1860年的“东学教”,以表示与“西学”(天主教)对立。1906年改此称。此教是以朝鲜族原有的天神思想为基础,并吸收儒、佛、道三教及若干图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称迦当派。意为“教试派”。有新旧之分,旧者在宗喀巴创格鲁派之前,新者始于格鲁派开派之际。该派晚于宁玛派,始于西藏后宏期佛教兴起之际。首创者为印僧阿底峡,继由其弟子仲敦巴定
彝语音译。意为由于租佃土地而产生的额外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社会中施行的一种剥削制度。包括三项内容:“母则窝”,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猪粮;“母则直”,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酒粮;“申直”,意为因租地
?—1233金朝大臣。本名卜吉,字子正。女真族。乌古孙氏。章宗承安二年(1197)策论进士。宣宗兴定四年(1220),累官礼部侍郎。同年七月,与翰林待制安延珍奉使蒙古求和。见太师国王木华黎,又独往西域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详见“当先别乞失”(764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
见“乌古部”(332页)。